故人斩春风

不去想,不去悲。

【辫林】非典型吸血鬼 小万番外

真的不会写甜文 求求各位让我虐吧 日子苦 甜文不好写啊

希望有人能get到一个点。



我是小万。

我生在天津,小时候举家迁去北平,生活还算殷实。奈何家道中落,父母相继离世,那些个亲戚朋友打起了我家家产的主意。我一路滚打摸爬,数不尽的世态炎凉都叫我尝遍。我害怕与人相处,可我偏偏成为了出名的经纪人。

张筱春不是我跟着的第一个角儿,也不是名声最大的一个,但却是对我最好的一个。经纪人说是包揽总括了角儿的日常安排,但大抵名角儿都有点瞧不起身边的经纪人的,把我们当成个杂役使唤。再心高气傲,我也得受着。

世上再无一人像张筱春一般待我好了。在外面高傲得像一只猫,对我却关切有加。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,但我已经好久没有感觉到爱了。既然他对我好,我便掏了心地喜欢他,尽管他并不缺我这份爱。
 

张筱春一日比一日出名。每次上台,戒指银票都拼命地往上扔。张筱春越来越受欢迎,无论是小家碧玉还是大家闺秀,提到张筱春,没有不红脸的。作为一个经纪人,我能做的全部,只是更加尽心尽力,把张筱春捧得越来越红,直到有一天他忘了我。



罗月月的事情是我没想到的。本来想尽快救张筱春出来,却不想突遭变故。
 

疼,真的疼。

张筱春咬我脖子的那一下是我不曾想到的,那一下他似乎使了全力。我觉得脖子快要裂开了。


我吓坏了。张筱春的眼神里都是凶残和饥饿,就像是坊间传说的吃人的魔怪。我连夜逃回了天津。
  


因为和戏班子打了不少交道,我在天津学了说书。几年后,我又回了北平。独自一人,一如我离开之日。

之前的戏班子已经不在了,张筱春也不知所踪。大多数的百姓早已忘了这红极一时的名角儿。百般打听,只知道那陈筱云为救张筱春,签了一万大洋的卖身契。

我后悔了。

如果当初我没那么胆小,如果当初我拦着点张筱春,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发生。

戏班子是否会依旧存在,张筱春是否依旧是当红名角儿,陈筱云是否依旧追着张筱春做桃花糕,陶筱亭是否依旧默默地看着陈筱云。


无从知晓。

 

我在北平的一家茶楼里说书。
 

隐去了万老板之名,我只不过是个说书先生。只是我的故事大部分是真实的罢了。没有张筱春和小万,只有张云雷和郭麒麟。没有吸血的插曲,有的只有郭麒麟背叛张云雷,卷钱逃跑。每次听到有人咒骂着郭麒麟,我的心里总有种快意的感觉。只有辱骂,才能让我的悔恨稍稍减轻。

北平城里的人有千千万,我也见识到了十之八九,但始终没有张筱春的消息。
  


再后来,偶然间听得一个洋人说,他们外国有种怪物叫做吸血鬼的,以吸食血液为生,偏爱人血,不老不死。


我一下子醒悟了,张筱春便是这吸血鬼。当时的我可是送上门的美食,哪有不吃上一口的道理?

可叹的是,我自诩爱他,却没能发现这事。

我在北平安了家。为的是有朝一日,他故地重游,还能看见有人等他。只怕就算是重逢,我垂垂暮年,他青春依旧。
  

可我就是想见他。告诉他,我对不起他。

现在我已是弥留之际。回望一生,便是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才最开心。


都说人这一生,最痛苦的事情是会刻进灵魂之中一起轮回的。

如果我的罪孽不至于下地狱,那我下辈子一定还要等他。

我宁愿相信他是吸血鬼,那么我还是有机会的。
  

只愿君心似我心,定不负相思意。



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病中绝笔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996.2.7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  小万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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